核定征收,对企业来说还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征税方式,主要原因就是企业无法按照正常的查账征收方式缴纳税金,所以税务机关才会对企业实行核定征收的方式,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符合核定征收的范围。
之前有核定征收的企业被查的也不在少数,一方面是企业的业务经营存在问题,另一方面就是企业不符合核定征收的条件,核定征收其实对企业是一种惩罚性质的征收方式,直接对企业的销售额进行核定纳税。
那么企业存在哪些问题,企业所得税才会被核定征收呢?
1、按照相关的行政法规,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企业,还有按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企业。
2、企业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也会直接对企业的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
3、企业存在账簿,但是账目过于混乱,无法查证,或者说企业的各项成本、费用凭证缺失,无法进行查账征收。
4、企业没有按时申报纳税,并税务机关责令申报期限,仍预期未申报的,也会直接进行核定征收。
一般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基本很少出现核定征收的情况,基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比较多,比如个人独资企业或是个体工商户。
这两个企业,如果进行核定征收,也是主要对企业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核定,按照相关条例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个人所得税常规核定为0.3%-1.5%左右,适用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企业综合税率在2.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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