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特点是法定性、强制性和公益性。法定性是指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保险制度,保险费率、赔偿额度、理赔流程等也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强制性是指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投保的法定义务,保险公司有承保的法定义务,不得向对方提出或约定其他条件。公益性是指交强险设立的初衷之一就是让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保险公司不能以此项业务盈利,不设免赔额、免赔率,而是在限额内全部赔付。
交强险保什么不保什么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三大部分。
1、死亡伤残赔偿:
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还有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
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包括医药费、诊断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赔偿:
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财产损失: 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间接财产损失: 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
交强险赔偿金额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指保险公司在每次保险事故中对所有受害人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自2020年9月19日起,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交强险的赔偿还要根据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来区分。如果被保险人有责任,那么就按照上述的赔偿限额执行;如果被保险人无责任,那么就按照无责任赔偿限额执行,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交强险的赔偿还有一些免赔情形,即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或者只负责垫付抢救费用的情况。这些情况包括: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各种间接损失;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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